献血与评优挂钩,“自愿”还有多少真实成分?******
据1月10日红星新闻报道,近日,为缓解血液库存下降的压力,不少城市组织起流动献血站点进入街道社区等活动。辽宁大连某中学下发了一则号召教师献血的通知,其中提到“献血者在学校评职、评优、评先中同等条件予以优先考虑”。这种将自愿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的行为引发舆论关注。目前,校方表示考虑不周,已撤回通知。
血液库存不足,一直困扰着不少地方。由于疫情影响,各地血液库存告急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急需拓展献血人群和调动社会献血积极性。正因此,很多地方都在组织献血活动,其中不乏一些激励举措,这背后的善意值得肯定。
然而,不是所有激励措施都值得倡导。将教师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表面上看,是一种激励,但如此措施的公平性值得商榷。毕竟,能否献血不只取决于意愿,还受到身体条件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有的人患有不宜献血的疾病等。
应该明确的是,献血与教师能力素质并无关联,教师评定职称、评优的主要依据应当是其教学能力和水平,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一些条件不应被包括在内。也就是说,激励人们献血应当避开职业评价。
根据我国献血法的规定,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这一法律条款向社会传递出的明确信息是:献血是自愿的,不能强制。报道显示,上述学校所在区下发的《关于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无偿献血的通知》中明确,“本次献血工作纳入各部门、单位工作实绩考核”“每个单位参与献血人数不低于在岗人数10%,每人献血量不少于200ml”。如此做法显然会折损“自愿”的真实性和成色,也容易导致一些学校在落实相关工作时乱作为。
激励献血,既要调动公众的积极性、尊重献血者、呵护公益爱心,也要强调自愿、保证公平。比如,要落实好献血者自己及近亲属用血的优惠政策,简化免费用血的手续,充分体现公益互助的特质;单位或行业组织献血可以给予职工一定的营养补贴,适当安排职工休假休息等;政府层面可以给予某些符合条件的献血者一定的礼遇,如授予道德模范称号等。
鼓励民众定期自愿无偿献血是一项长期工程,切忌用力过猛。(工人日报 木须虫)
全球发展倡议数字合作论坛:绘制全球数字合作美好蓝图******
【分论坛焦点】
光明日报乌镇11月9日电(记者张晓华、王禹欣)11月9日下午,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全球发展倡议数字合作论坛在乌镇互联网国际会议中心召开。论坛邀请全球各方代表,围绕“凝聚数字合作新共识 共创全球发展新时代”的主题,就深化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加强数字治理能力建设、共享数字技术发展红利等议题进行交流探讨。
“全球发展倡议提出一年来,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支持倡议,60多个国家加入‘全球发展倡议之友小组’。”中国互联网协会理事长尚冰介绍世界各国围绕数字经济开展合作的成果,他建议各方要持续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参与数字治理合作、不断深化数字文明合作,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联合国助理秘书长徐浩良表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正在与100多个国家进行合作,以推动数字化转型。他认为,包容性数字转型是任何一个参与者都无法单独完成的任务,要把包括政府、私营部门、民间社会、学术界和全体公民在内的社会各界凝聚在一起,共同创造惠及所有人的数字未来。
7位嘉宾在“深化数字经济国际合作,为全球经济发展增加新动能”主题演讲环节分享各自看法。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兼世界互联网大会理事长庄荣文、工信部副部长张云明和浙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文光出席论坛并致辞。
《光明日报》( 2022年11月10日 11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